2024-11-19 21:53 点击次数:107
(原标题:龙建股份对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处治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对于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尚云龙、田玉龙、宁长久、赵红革、于舟师、闫泽滢接收出具警示函步履的决定》(〔2024〕18号)。公司因与贵州鑫泰和劳务有限公司因劳务分包纠纷酿成的应收款项减值计提情况进行司帐裂缝改良,原司帐处理不审慎,司帐裂缝改良依据不充分,导致相应年度财务报表信息清晰不准确。上述行动违犯了《上市公司信息清晰处治办法》的相干端正。公司时任董事长尚云龙、时任董事长实时任总司理田玉龙、时任总司理宁长久、时任总司帐师赵红革、总司帐师于舟师、董事会通告闫泽滢未能实施发愤守法义务,对上述行动负有主要背负。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干东谈主员接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步履,并记入证券期货市集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干背负东谈主高度爱好《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将持重吸取训戒,加强法律法例学习,进步轨范运作水平,强化信息清晰处治,幸免肖似问题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步履不会影响公司平素的办法处治看成,公司将链接严格按摄影干监管要乞降关联法律法例的端正实时实施信息清晰义务。